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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满期保险金 | 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保险公司按您所交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10%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自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您所交合同的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年满61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零时之前,且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您所交本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60%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于年满61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零时之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您所交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0%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 |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因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 |
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于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零时之前,以乘客身份乘坐除民航班机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零时之后,以乘客身份乘坐除民航班机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 |
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于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零时之前,在法定节假日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于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零时之后,在法定节假日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 |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 | 于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零时之前,因合同约定的8种重大自然灾害而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于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零时之后,因本合同约定的8种重大自然灾害而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 |
电梯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于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零时之前,在乘坐电梯时因电梯故障而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倍给付电梯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于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零时之后,在乘坐电梯时因电梯故障而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电梯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 |
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于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零时之前,以乘客身份搭乘或作为驾驶员驾驶自驾车期间时因交通事故而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倍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于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零时之后,以乘客身份搭乘或作为驾驶员驾驶自驾车期间时因交通事故而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 |
航空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于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零时之前,以乘客身份乘坐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民航班机时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倍给付航空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于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零时之后,以乘客身份乘坐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民航班机时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航空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合同所列各种保险金的给付累计以1种和1次为限。 |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包括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电梯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航空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电梯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航空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或斗殴、酗酒、猝死;
(2)被保险人妊娠(包括异位妊娠)、流产、分娩、节育;
(3)被保险人因精神疾病而导致的意外伤害;
(4)被保险人因受国家管制药物的影响或未遵医嘱服用、涂用、注射药物而导致的意外伤害;
(5)被保险人违反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行为;
(6)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规定的行为;
(7)交通工具自始发地出发以后,未到达目的地之前,被保险人在汽车和列车的车厢外部、轮船的甲板之外或飞机的舱门之外所遭受的意外伤害。
执业年限:从业9年2月
地区:广东 东莞
所属机构: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执业证号:02004244190080002015000140
资格证号:00201506441900003368 验证
朋友的妈妈去年是因为重疾不在的,她意识到年纪越大,身体更容易出现问题,特向我了解重疾及意外险,我向他介绍了人保寿险富贵人生终...
签单: 6000.00元 2016-12-03
驾驶员将车辆临时停放后下车,后车子后溜驾驶员被撞伤。保险公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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